乌鲁木齐在线讯(记者朱克彤实习生张建华)10月10日,乌昌党委副书记、乌鲁木齐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吉尔拉﹒衣沙木丁主持召开市十四届人民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乌鲁木齐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乌鲁木齐市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推进乌鲁木齐市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的实施意见》。
会议认为,制定《乌鲁木齐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是市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首府的重要内容,也是节能减排,确保“十一五”期间首府污染物排放削减达标的重要举措。《乌鲁木齐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出台,旨在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切实改善首府城市空气环境质量。
会议指出,制定实施《乌鲁木齐市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对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建立统一、快速、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确保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指出,《推进乌鲁木齐市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的实施意见》的制定出台,对于优化首府能源结构,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中的应用,切实保障“蓝天工程”的顺利实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该《意见》旨在通过政府投资项目示范、媒体宣传、政策扶持等方式,进一步引导、鼓励、支持企业积极参与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鸿,
市委常委、副市长张华国,副市长童兆玲、马雪峰、李宏斌、袁宝新、李光辉,秘书长李文富及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
来源:乌鲁木齐在线作者:朱克彤 张建华责任编辑:吴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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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朱克彤 张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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