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基层应急救援能力,夯实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基础,1月6日下午,由自治州减灾委和自治州消防安全委员会主办的博州基层救援站微型新能源消防车发放仪式在精河县举行,现场为全州两县、两市的42个村队(社区)配发42辆价值500万元的微型新能源消防车,有效解决了大型消防车无法进入狭窄巷道的难题,打通消防安全“最后一公里”。

新疆消防救援总队副总队长曹旭东,自治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吾尔肯,新疆消防救援总队防火监督处处长金玉祥,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政策法规处副处长张长华,精河县党委书记王彬,精河县党委副书记、县长库尔曼江,精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亚里坤·阿地里等各县市、州直相关单位、乡(镇、场、街道)、村队(社区)负责人参加发放仪式。

发放仪式上,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吾尔肯讲到,近年来,自治州高度重视消防工作,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预防为主、应急为重、管理为要,不断健全完善基层应急管理防控体系,补齐基层应急管理短板,夯实基层安全基础,提升基层安全管理水平。希望各级消防救援队伍加强对配发车辆的管理,帮助村队(社区)建立完善车辆出动及火灾险情应急处置程序,使村队(社区)消防队员都会使用微型新能源消防车,提高熟练处置初期火灾的水平。各级消防救援队伍要加强对村队(社区)消防队员技能和微型新能源消防车使用方法的培训,加大协同处置火灾的综合演练,将两支力量拧成一股绳,构筑防御火灾的坚固防线。

随后,参加发放仪式的领导,为来自各县市的村队(社区)负责人发放微型新能源消防车钥匙。新疆金立新能源车业有限责任公司专业人员,现场对村队(社区)负责人进行技术指导。大家纷纷表示,车辆小巧、环保、功能齐全,能够很好地处置火灾事故,提高村队(社区)应急救援能力。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驻托里镇大庄子南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队长赵刚说:“此次为我们村发放了微型新能源消防车,并对车辆的使用进行了培训。回去以后,我们也将对村干部开展培训,规范车辆使用,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驾护航。”
博州应急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局长高文远说:“微型新能源消防车灵巧、方便,在大型消防车赶来之前,能够提前做好应急处理,把损失降到最低。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为有需要的村队和社区配发微型消防车,积极打造基层防震减灾示范村队(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