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从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时,她在日记中写下:献身司法,服务百姓。14年来,她以创建规范司法所为重点,狠抓司法所组织、基础和业务建设,建成了一支政治忠诚、实战优异的司法队伍。
48岁的卢建英,1998年参加工作,曾在社区工作过,2007年7月至今任精河县精河镇司法所所长。
14日,走进精河镇司法所,卢建英便迎了过来,她个子不高,衣着朴素。“对我来说,调解工作只有身临其境,才能品出其中滋味。每当看到当事人心情平复,听到他们感激的话语,我就暗下决心:一定要服务好基层群众。”卢建英的话很朴实。
从事司法工作以来,卢建英参与调解各种民间纠纷调成率95%以上,从未有过因调解不及时、方法不得当、引用法律条文不正确导致矛盾激化或民转刑事件的发生。
邻里纠纷、家庭矛盾、心理疏导等是卢建英的日常工作,由于社情民情复杂,和同事们及时调处和化解矛盾纠纷成为司法所工作的“重头戏”。
前不久,精河镇某小区居民发生纠纷。经询问得知,李女士家住3楼,因4楼装修卫生间漏水,导致李女士家中的卫生间吊顶和取暖器被损坏,多次与楼上住户协商,但双方各持己见、互不让步。经过前期调查,卢建英了解了市场行情,与双方沟通协调,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反复做思想工作,最终两人握手言和。
“调解工作不分大小,只要涉及群众利益,都是重要的事。我们会尽己所能,全面提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能力,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理各类矛盾纠纷。目前,今年调解案数量比去年翻了一番。”卢建英说。
多年来,在卢建英的带领下,精河镇13个社区设立人民调解个人工作室,并设立了“建英调解工作室”等。
同时,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实践也使卢建英深深体会到,部分群众不学法、不懂法导致法律意识淡薄是造成矛盾纠纷的根源。因此,她经常开展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每年宪法宣传周期间,利用全镇各社区、各单位开设的法治宣传专栏及宣传栏,组织普法员定期更换法律法规、信访条例等宣传内容。
人民调解虽然岗位平凡,却作用重大、意义深远,是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的重要抓手,是令人尊崇的神圣职业。作为一名调解人,卢建英发扬“钉钉子”精神,义无反顾扎根基层,用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的初心,护家庭和睦、保一方和谐,在人民调解一线书写人生的华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