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榴云/新疆日报讯(记者 石鑫报道)记者从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获悉:截至2021年11月底,涉及央企投资的自治区重点项目共计52个,目前,G7京新高速、吐—巴—库Ⅱ回750千伏输变电工程、塔里木60万吨乙烷制乙烯等16个项目已建成投运,发挥效益。
2021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切实把服务央企摆在重要位置来谋划和推进,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在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举措上持续发力,推动央企合作项目落地实施,助力新疆经济高质量发展。
1月10日20时20分,阿拉尔至乌鲁木齐首趟旅客列车由阿拉尔站开出。穆志鹏 摄
积极引导央企在疆加大投资。在自治区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和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能源技术创新和可再生能源等专项规划修编过程中,做好央企与我区合作的有效衔接,谋划将一批央企能源项目列入自治区相关规划,积极争取国家统筹支持央企在疆能源重大工程项目实施。鼓励央企深度参与我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参与建设和田至若羌铁路、阿克苏至阿拉尔铁路等项目;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建参与建设G0711乌鲁木齐至尉犁、S21乌鲁木齐至阿勒泰、G315若羌至民丰等项目;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参与建设乌鲁木齐机场改扩建等项目。
我区努力创造央企投资良好环境。出台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以地方行政立法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提供法治保障。聚焦央企关切,推动各地(州、市)加快推进营商环境相关领域改革,稳步推进自治区2021年营商环境评价,激发市场活力及社会创造力。
为推动央企合作项目落地实施,自治区落实加快项目建设扩大有效投资“十大机制”,支持一批中央企业建设的交通、能源、通信等领域项目纳入自治区重点项目。积极支持央企参与新疆能源资源开发利用,协调解决央企在疆企业困难诉求。支持并引导央企参与我区煤炭、电力、油气、新能源等领域重大项目开发建设,努力发挥央企在推进我区能源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今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充分发挥央企资金、技术、管理等优势,深化央地合作,积极支持央企参与新疆能源资源开发利用,加快推进“疆电外送”“疆煤外运”“西气东输”、现代煤化工、大型新能源基地、煤改电等重大工程实施,促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