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网讯(记者史传芝)3月25日,自治区落地广东联盟45个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包括阿莫西林颗粒、头孢呋辛酯片等,药品价格平均再降22%,最高降幅97.6%。
记者从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了解到,广东联盟集采地区包括广东、山西、江西、河南、湖南、广西、海南、贵州、甘肃、青海、宁夏、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此次集采的药品范围为国家第一、第三批集采2021年底到期的阿莫西林等45个同品种药品的全部剂型及规格,这也是自治区执行的第二轮国家集采续标品种。
这批药品种类涉及高血压、消化道疾病、精神类疾病、恶性肿瘤等治疗领域,药品价格在前期集采平均降价50%的基础上再降22%,其中乙肝抗病毒药物恩替卡韦单片价格从8.2857元下降到0.1964元,降幅97.6%,此次集采实现了采购主体和品规全覆盖,药品价格辐射效应叠加。
当日,自治区还落地了第五批国家组织集中带量采购药品残缺规格中选的5个药品、“2+N”省际联盟(自治区和兵团联合其他省区组成的省际联盟)第二、三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的2个药品,药品剂型规格更齐全。
据了解,广东联盟该批次45个药品采购期为2年,首年采购周期从2022年3月25日起开始执行;第五批国家组织集中带量采购药品残缺规格采购周期与国家第五批集采药品时间一致,首年采购周期从2022年3月25日起开始执行,截止日期为2022年9月14日;“2+N”省际联盟第二、三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药品采购期为1年,首年采购周期从2022年3月25日起开始执行。
采购周期内,医疗机构优先采购使用本次中选产品,并确保完成协议采购量。完成协议采购量后,医疗机构(含未报量公立医疗机构)中选产品使用量比例不得低于增量的70%,超出协议采购量的部分,中选企业仍需按中选价格进行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
下一步,自治区将继续扩大集中带量采购的品种范围,继续加大改革的推进力度。预计在今年,自治区执行列入国家和省级组织集中带量采购计划的药品将达到500种以上,医用耗材将达到5类以上,在更大程度上缓解各族群众“看病贵”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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