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网讯(乌鲁木齐晚报全媒体记者王璇)新疆日前启动“电商平台点亮”行动,通过引导平台和商户“亮照、亮证、亮规则”,推动信息公开、规则透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
6月15日,记者从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了解到“,电商平台点亮”行动将持续至今年9月底,引导平台和商户“亮照”,依法公示营业执照信息;引导平台和商户“亮证”,依法公示行政许可、备案、审查批准、强制性产品认证等信息;引导平台“亮规则”,依法公示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信息。
同时,指导督促平台集中清理平台内伪造、冒用、过期、未及时变更等情形的无效证照,推动平台持续完善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保护消费者和中小经营者合法权益。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还向平台企业和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发出12条监管提示,要求加强商品和服务审核、平台内经营者的管理,引导平台内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规范有序开展促销活动。规范广告发布行为,严格防范经营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加强商品质量管控,加强网络食品安全管理,让消费者明白、安全消费。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网络交易监管处处长杨军介绍,将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通道,及时受理、高效处理投诉举报,协助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落实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产品“三包”、先行赔偿等规定,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