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13时55分,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阜康大队民警在巡逻中发现一辆长途客车停驶在阜康立交桥出口导流线上,驾驶人和两名乘客正在从车上卸载行李。此处正处于主道与匝道之间的导流分界线上,客车两侧都有车辆呼啸而过,情况十分危险。
民警立即停车,及时制止了该违法行为,并向驾乘人员了解情况。原来该车是从青河县发往乌鲁木齐市的9座线路班车,其中有两名乘客目的地是阜康市,驾驶人为了节省时间和过路费,就在阜康立交桥出口的导流线停车后,让两名乘客下车,步行离开高速公路。
民警让两名乘客坐回原位,并让驾驶人驾驶车辆将两名乘客送出高速公路以外的安全区域。随后民警对驾驶人加某某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元,扣9分的行政处罚,并对加某某进行了交通安全教育,告知他在驾驶车辆过程中不得随意停车,不得在高速公路主道或者匝道口停车接人、卸客。 (文图/ 通讯员 塔拉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