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山 通讯员周丽 郭军)近日,新疆巴州若羌县人民法院通过“诉前鉴定+调解”的方式,成功化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该案从收到鉴定报告到司法确认,仅用三天就让当事人拿到裁判文书,为当事人节约诉讼成本2500余元。这也是该院首次运用诉前鉴定调解成功的案件。
2021年10月,原告张某的丈夫驾驶三轮电动车载原告张某,与被告马某驾驶的小轿车发生侧面刮擦,造成原告张某受伤及电动车行损坏的交通事故,经交管部门认定,马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某住院进行治疗完毕后。原告张某将被告马某和保险公司诉至若羌县人民法院,同时申请鉴定伤残等级误工期限项目等,若羌县人民法院经评估认为原告张某的情况符合诉前鉴定,遂迅速启动诉前鉴定程序。
三方当事人在法官组织下,通过协商选定鉴定机构,原告张某前去鉴定。若羌县人民法院在收到鉴定报告后,第一时间通知当事人到法院调解室进行调解,并当场对人民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案件在诉前得到了圆满解决。
司法鉴定意见是人民法院裁判的重要参考依据。当事人单方鉴定往往导致诉中重新鉴定,而诉中鉴定则会延长审理周期,增加当事人诉讼成本和司法成本。探索诉前司法鉴定模式,司法鉴定由“诉中”提前至“诉前”,有效降低了当事人诉讼成本,提升办案效率。当事人在鉴定意见作出后,能结合诉前化解纠纷的手段,自行选择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即便不能达成诉前调解意见,在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也能大大缩短审理周期,提高法官办案效率。
该案是若羌县人民法院启动诉前鉴定程序查明案件事实,运用诉前调解加快“诉讼进度”的第一案,也是充分运用多元化解纷机制,推进诉源治理的积极探索。下一步,若羌县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完善诉前鉴定工作机制,积极尝试运用“诉前鉴定+调解”等创新举措为审执工作助力、加速、增效。若羌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江丽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