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新能源汽车已经成了居民购车的新选择,然而小区没有固定充电桩、场地选址难等问题成为居民购买新能源汽车后的一大“难题”。为解决居民们的困扰,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物业监督管理中心联合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通过多举措,共同推进住宅小区充电桩建设工作。
市物业监督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面对小区停车位紧张、没有合适场地安装公共充电桩的实际情况,物业监管部门会同充电设施运营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深挖老旧小区充电桩场地资源。对于不具备安装条件的,结合老旧小区改造,通过拆墙并院的方式拓展小区内停车场地资源。
8月21日,走进米东区东方金盛公园小区,2台交流(慢充)设备和2个充电枪正在运行。“没有建公共充电桩前,我们要将车开到其他充电站充电,很不方便。”居民刘显华说,“现在小区不仅建成了公共充电桩,而且还有专业人员定期维护,出行有了可靠的保障。”
今年5月中旬,米东区东方金盛公园小区物业向新疆敏博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希望能在小区安装公共充电桩。接到物业申请后,新疆敏博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积极组织现场勘察、施工,不到半个月,就在该小区安装了2个公共充电桩。
“和物业沟通后,我们在小区规划一定数量停车位建设公共充电桩,由我们公司全程免费安装、运营、维护、售后。”新疆敏博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谭前敏说。
截至目前,乌市各小区已安装公共充电桩220个。市物业监督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一些充电桩投建运营企业在他们的指导下,与物业服务企业沟通协商,利用小区周边场地建设了公共充电桩,方便了新能源车车主就近充电。
为加快推进居民小区公共充电桩建设,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将持续与有意向参与充电设施建设的企业对接联系,协助企业对居民充电桩使用需求进行调查摸底,协调解决充电设施建设企业在安装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满足居民对新能源汽车的充电需求。同时要求物业企业按照《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积极配合业主申报安装个人充电桩,做好充电桩安装现场踏勘、提供接电位置和线路走向等工作,严禁物业企业无故拒绝业主安装申请。针对无故拒绝业主安装充电桩或不配合开展充电桩建设工作的物业服务企业,将其纳入企业诚信管理范围,作为不良信用信息计入企业诚信档案。(梁菲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