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贾娜娜 李英子
“有生之年能看到女儿的婚礼,我心理再也没有负担了,真心感谢检察官为我家的事情奔波。”阿某年迈的母亲在女儿的婚礼上激动地给检察官打去电话。
事情还要追溯至2017年10月,女青年阿某到莎车县民政局申请婚姻登记时,被告知其已与两名男子分别办理了结婚登记。阿某向民政局申请撤销婚姻登记,民政局认为不符合撤销婚姻登记的情形,故未予受理。2021年7月,阿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以阿某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依据且超过起诉期限为由,裁定驳回起诉。
面对阿某因被冒名顶替而陷入的婚姻困境,莎车县人民检察院抽丝剥茧般还原了真相,检察官分别详细询问了当事人和相关人员,以及当时婚姻登记的工作人员,调取了婚姻登记档案、户籍等信息材料,最终查实阿某确实被冒名顶替进行了两次婚姻登记。当即,莎车县人民检察院向民政部门送达检察建议,民政部门采纳该建议,迅速开展工作,并立即作出了撤销阿某两次错误的婚姻登记的决定,阿某也还以“自由身”,如愿的步入婚姻殿堂。
此案虽结,但是为民办实事的脚步并未停歇,检察官在办理阿某案件过程中,敏锐地发现冒名顶替婚姻登记并非个例,因年龄不符合结婚条件等原因冒名顶替办理婚姻登记的现象较为常见,也致使被冒名登记的当事人陷入“结婚难”的困境,严重影响到家庭生活和谐。
一家安,社会安。为及时化解争议,检察机关坚持以“如我在诉”的工作理念,践行司法为民使命,强化诉源治理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喀什地区检察分院立即开展“冒名顶替婚姻登记”领域专项活动。为了促使冒名婚姻登记问题依法解决,喀什地区检察机关以“我管”为驱动,引领“都管”新风尚,针对冒名婚姻登记顽疾,精心布局,多管齐下。专项行动小组迅速组建,搭建跨部门协作桥梁,公安、民政与检察携手,直面群众急难愁盼,精准施策,撤销违规登记,为民众解忧。其次,利剑出鞘,严惩冒名犯罪,公安机关闻风而动,立案侦查不手软,让违法者无处遁形。着眼长远,制度固本,检察机关积极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履行职责,为婚姻登记失实问题定制“解药”,构建常态长效治理机制,让公平正义的阳光普照婚姻登记领域,展现社会治理新高度。
喀什地区检察分院第六检察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喀什地区两级检察机关以“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为抓手,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基本价值追求,念民之所忧,行民之所盼,在劳动、就业、社保、治安、交通、运输、婚姻登记等领域加大了办理力度,累计向相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132件,采纳率100%。”
行政检察监督涉及众多行政执法领域和行政行为类型,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结合《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喀什地区“婚姻登记领域”开展专项活动向相关民政局制发检察建议72件、采纳率100%,共帮助2000余名群众走出“结婚难”的困境。所办理的“阿某诉某民政局撤销婚姻登记监督案”获得“全国百佳类案”“全国行政检察优秀案例”“百佳优秀检察监督案”等荣誉。
“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司法的需求是检察工作‘求极致’的最高标准,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满意是检察办案‘止于至善’的最好评判”。喀什地区两级检察机关以求极致精神向着“止于至善”的目标努力,以自觉能动履职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以实干担当和实绩实效推动新时代新疆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更好建设美丽新疆提供更优司法保障,贡献更多检察力量。